人们总是喜新厌旧的,先进的新生的事物总能迅速被人接受并很快充斥着生活的每一角落,但也总有那么一些东西应该属于历史的却仍旧被保留了下来。父母就是住在一栋早该成为历史的房子里。
父母的住房可想而知是不豪华的,但老人家住习惯了是舍不得搬的,而且母亲是会持家的人,小小的房间收拾的很整齐干净,给人以家的温馨。沈季是盼望着每周末去探望父母的日子的,那时候她才真觉得自己是有家的人。每次离开时,她都会选择走路,慢慢的在路上摇晃。父母住的房子前的街道很窄,是一条十分老旧的街道,但也时刻保持着整洁,从没有过脏乱的感觉。傍晚走在这条路上,路边树木的斑驳的影子投映在昏黄的路灯里,也给人一种浪漫的气息。但也许是这样的街道太老旧了,小偷不屑光顾,所以在这条路上出乎意料的安全,很少听到什么危险事件发生。也因此,沈季更是十分享受在这被人遗忘的街上独自慢慢行走的感觉。
这条街上,在某个周末的晚上,沈季遇上了那人。他给沈季的第一感觉是突兀,一个人就那么静静地靠在路灯下,浑身却散发着与黑暗不和谐的气息,他不属于这里。沈季不喜欢这样的存在。
他叫何光明,说是出生时父亲正在看朱自清的《光明》,并引发了深刻的思考,于是就给儿子取名叫光明。他常会挥着手做深情朗诵状:“呀!黑夜里歧路万千,叫我怎样走好!‘上帝!快给我些光明吧,让我好向前跑!’上帝慌着说:‘光明?我没处给你找!你要光明,你自己去造!’”完毕,自己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。
沈季就这样认识了光明,天知道她为什么上前搭话。光明的本身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充满了明亮温暖的气息,他从来就不是属于黑暗的。沈季凝视他说话时眉飞色舞的样子,甚至觉得那一刻阳光只为照亮他一人。沈季喜欢和他待在一起的感觉,总觉得浑身懒洋洋的,是的,很想睡。可以连续工作三天三夜不休息的沈季,在那人面前总有一种想要安心沉睡的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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